幼兒園社會教育的研究和實踐是當今世界幼兒教育界的重要關注點之一,不少國家都把社會領域課程作為幼兒園課程的重要組成部分。日本2000年正式施行的《幼兒園教育要領》(以下簡稱日本新《綱 要》),內容包括健康、人際關系、環境、語言和表現。日本的人際關系相當于我們的社會教育領域,但日本將人際關系放在第二位,僅次于健康教育。而我國2001年頒布和施行的《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以下簡稱中國新綱要》),將社會教育放在健康、語言等教育領域之后。
對比中日兩國幼兒園社會教育的目標、內容、指導要點等,剖析兩國幼兒園社會教育的異同,將有助于我們借鑒和吸收日本有關幼兒園社會教育的先進理念和實踐,推動我國幼兒園社會教育的發展。
一、幼兒園社會教育名稱的演變
兩國社會領域教育經過幾個時期的演變以及文件的修訂,都有很大發展。日本1990年的《幼兒園教育要領》改原來的“社會”領域為“人際關系”領域,2000年頒布并施行的新《綱要》依然沿用“人際關系”,并在原來的基礎上做了一些修改和調整。這種名稱的變化,是有其教育文化背景的。由于對以往經驗的反省和注重,很多日本學者對學科化的講述都很慎重,擔心會導致幼兒社會教育的“小學化”傾向,因而采用了“人際關系”的提法。從這里也可以看出,日本從原來強調以學科知識為出發點,到現在強調以幼兒主體發展為出發點,來建構社會領域課程的目標和內容,這一改變也重點突出了人際關系、人際交往能力的熏陶和養成。這種變化也體現了日本社會發展變化對幼兒園社會領域教育提出的新要求。
我國1932年頒布實施的《幼稚園課程標準》中,“課程范圍”有“社會”教育,1952年頒布實施的《幼兒園暫行教學綱要(草案)》以及1981年頒布實施的《幼兒園教育綱要(試行草案)》中,都沒有“社會”這一教育科目。2001年,教育部頒布《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從原來偏重于幼兒的品德行為和習慣養成,發展為重視社會認知、情感態度以及社會行為的培養,把幼兒園的教育內容相對劃分為健康、語言、社會、科學、藝術五大領域。這一變化符合幼兒社會性發展(含品德發展)的基本規律,用社會教育涵蓋品德教育,既彌補了以往品德教育在幼兒個性和社會性發展方面的缺失,也為處于社會性核心地位的品德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從此,我國的幼兒德育課程也逐漸擺脫了長期以來政治化、成人化的傾向,開始向更為人本化和科學化的方向發展。
二、幼兒園社會教育的目標、內容、指導要點之比較
(一)兩國幼兒園社會教育目標之比較
從目標表述的角度看,中日兩國的新《綱要》都是從幼兒角度出發進行表述的。在目標引導詞中,日本的人際關系目標中用了“喜愛”、“主動”、“擁有”、“掌握”等詞,中國的社會教育目標用了“主動參與”、“樂意”、“理解”、“遵守”、“愛”等詞進行表述。
從目標內容看,日本的人際關系目標有三點――喜愛幼兒園生活,體味以自己的力量來行動的充實感;主動與周邊人接觸,擁有愛情與信賴感;掌握社會生活中所期望的習慣和態度。而我國有五點。雖然都闡述了幼兒的社會認知、情感態度和行為方式等方面的養成,但各自的側重點不同。我國包括良好的自我意識、善于與人交往、樂于集體生活以及對周圍社會生活中的事物感興趣,學會集體生活中的合作與分享,強調不怕困難,努力做好力所能及的事,有初步的責任感。日本則強調參與集體生活中自身的力量、人際交往中信賴感的建立以及社會生活中良好的習慣和態度的培養。此外,我國還包括由愛身邊的人延伸到愛集體、愛家鄉、愛祖國的情感,而日本只提出愛幼兒身邊的人,沒有提出更高一層的目標。
(二)幼兒園社會教育內容之比較
兩國都比較清晰地闡述了各自的社會教育內容,但日本新《綱要》的目標分得更細,雖然共用了12條進行闡釋,但每一條都很簡潔,非常容易理解――(1)體驗與老師、朋友共度時光的喜悅;(2)自主思考,自主行動;(3)自己能做的事情自己做;(4)積極地與朋友接觸,同時共同分享喜樂哀愁;(5)與對方相互交流所思;(6)注意朋友的優點,品味共同活動的樂趣;(7)具有與同伴一同完成事務的心情;(8)分辨是非,邊思考邊行動;(9)加強與朋友的關系,擁有關懷之心;(10)在與同伴愉悅地生活中,注意規則的重要性并加以遵守;(11)珍惜共同的玩具和用具,并能與大家共同使用;(12)跟那些與自己生活關系密切的社區老人和其他人有親密的感情。
兩國都分別從自我意識、人際交往、集體生活以及社會生活等方面對內容進行了闡釋。日本人際關系領域的第(1)、(4)、(5)、(6)、(7)、(9)條目標與中國的第一條目標意思基本相同,都闡述了享受和體驗幼兒園集體生活的樂趣,共同分享彼此的喜樂哀愁,具有合作意識,學習初步的人際交往能力等;日本的第(2)、(3)條目標與中國的第(3)條目標表述的是同一個意思,都體現了給予幼兒獨立思考、自主選擇的權力,自己能做的事情自己做,不輕易放棄困難和有戰勝困難的勇氣;日本的第(8)、(10)條目標與中國的第(4)條目標意思基本相同,都表達了在與他人交往的過程中,以多種方式認識、體驗、理解并遵守交往中的簡單社會規則等;日本的第(11)條目標與我國的第(5)條目標都表達了愛惜玩具、公物和公共環境;日本的第(12)條目標與我國的第(6)條目標都表達了關心和了解周圍的人,并和他人建立親密的感情。
通過分析可以看出,中日兩國都非常重視幼兒社會情感、態度的養成,在與人交往的各種活動中體會交往的樂趣,學會寬容、接納和尊重他人。另外,日本在幼兒園社會教育中對幼兒人際交往能力的培養更重視,強調幼兒園人際交往是通過各種各樣的活動來養成的,有利于教師理解和操作。
值得注意的是,我國社會領域教育內容的第(7)、(8)以及第(6)條目標中的部分內容在日本的新《綱要》中沒有涉及,如“……引導幼兒了解與自己生活有關的各行各業的人們的勞動,培養其對勞動者的熱愛和對勞動成果的尊重”,“……引導幼兒感受祖國文化的豐富與優秀,感受家鄉的變化和發展,激發幼兒愛家鄉、愛祖國的情感”,“適當向幼兒介紹我國各民族和世界其他國家、民族的文化,使其感知人類文化的多樣性和差異性,培養理解、尊重、平等的態度”。這三點體現了我國社會領域教育的特色,非常明確地提出在該領域中要讓幼兒學什么。這些內容有助于幼兒初步了解和感受祖國和世界各民族文化,學會以尊重、平等的態度看待世界。但若教師把握不當,這些學習內容容易導致幼兒園教育小學化傾向,因為這些內容(勞動、祖國和世界文化)很容易成為知識目標,也可能會有灌輸知識的危險性。此外,我國社會領域內容中的第(2)條目標――“為每個幼兒提供表現自己長處和獲得成功的機會,增強其自尊心和自信心”,也是日本新《綱要》中沒有涉及到的。
(三)兩國幼兒園社會教育指導要點之比較
兩國的指導要點有所偏重,我國社會領域教育的指導要點側重從幼兒園社會教育的特點、途徑以及方法來討論,日本側重從幼兒主體性角度,強調依靠幼兒自己的各種活動來發展其社會性。
日本的指導要點有4條,并用了大量篇幅來論述社會教育中幼兒教師應該特別注意的地方。比如,強調幼兒主體性地位的發揮,通過自己身邊的活動去進行多種多樣的情感體驗和嘗試錯誤,以體味充實感:強調教師對幼兒行動的照料和適宜的幫助;強調集體生活中,幼兒自己與他人存在的重要意義,以及在此過程中發展其人際交往能力;強調在社會道德的養成過程中,不僅僅包括人與人之間的交往、良好日常生活習慣的養成,還應該延伸到幼兒與自然,與身邊的動物、植物等建立感情,培養對他人的信賴和同情,并讓幼兒自身對沖突或挫折等經歷有一番體驗;在最后一條中,強調幼兒樂于跟那些與自己生活關系密切的人們相互接觸、愿意表達自己的情感和意愿,對父母、社區老人等充滿感情。
我國的指導要點用了3條進行說明,論述相對比較簡約,分別強調了社會領域教育潛移默化、交往性和長期養成性的特點,讓幼兒教師根據這些特點選擇適當的教育方法,組織適當的教學活動。比如,根據社會教育潛移默化的特點,要求幼兒教師為幼兒創設一個能使幼兒感受到接納、關愛和支持的良好環境,在教育方法上避免單一呆板的言語說教;針對社會教育的交往性特點,為幼兒提供人際交往和共同活動的機會和條件;針對社會學習是一個漫長的積累過程,強調家園合作,共同促進幼兒良好社會性品質的形成。
三、啟示
(一)日本重視環境熏染和幼兒的主體性體驗
日本新《綱要》非常強調幼兒在日常生活環境中,通過與他人的交往,以及自己的主觀體驗和感受,逐漸地、潛移默化地學習如何與人交往。比如,在新《綱要》的注意事項中明確指出:“……要通過與大自然,與身邊的動物、植物等建立感情,培養幼兒豐富的情感。”日本新《綱要》認為,大自然所帶來的教育意義更多體現在它對人的心理成長的作用,主張:“直接接觸,體驗到自然的浩大、美麗、神秘等經歷,能讓幼兒心靈平和、情感豐富,并為其好奇心、思維能力、表現能力的發展打下基礎。”日本非常強調幼兒通過真實的、與他人交往的體驗來獲得發展,如將原來《綱要》中的“高高興興上幼兒園,與老師、其他小朋友和睦相處”,改為“體驗和老師、小朋友一起生活的愉快”;將“幼兒知道與小朋友相處、一起游戲時的樂趣”,改為“注意到同伴的優點,體驗到一起活動的愉快”。這種主體性體驗也反映出日本幼兒園社會教育更加強調幼兒自身的個體差異性,主張尊重每個幼兒的個性差異、成長特點,肯定和鼓勵幼兒積極發現別人的優點。
另外,日本還特別強調對社區老人的關注和情感,增強幼小一代對老年弱勢群體的關心和積極情感的建立,這也反映出日本社會老齡化的基本國情。而我國雖然對社區環境也越來越重視,但在教育中,更多是通過在幼兒園的各種活動來達到關心和幫助他人的目的,不免出現某些說教,對于社區,特別是社區老人的了解和關注相對缺乏。在我國,爺爺奶奶大多是圍著孫子、孫女轉,把他們當作小皇帝、小公主,生怕吃了一點苦頭,與此同時,幼兒就認為爺爺奶奶對他們的好是理所當然,缺少對養育者的感激之情。幼兒園雖然也有社會情感教育,但往往容易發展成單一、枯燥的言語說教,加上有時幼兒園與家庭教育觀念上不一致,導致社會情感教育的效果出現反復。
(二)日本更加提倡幼兒在交往中獲得多種挫折的體驗
日本“人際關系”教育的指導要點中強調:“對人的信賴心和同情心,需要讓幼兒自身對沖突或挫折等有一番體驗,在這些經歷的基礎上,才能逐步地培養起來。”我國在指導要點中沒有提及,在內容與要求中的表述是:“在共同的生活和活動中,以多種方式引導幼兒認識、體驗并理解基本的社會行為規則,學習自律和尊重他人。”由此可見,日本的新《綱要》格外重視多種挫折體驗對幼兒主體的重要性。
日本比中國更加強調多種挫折的體驗,是因為日本的社會存在這樣的特點,即人們一般都認為“不發生糾葛是最好的”,因此雖然日本人很善于合作,但有主動性和主見的人比較少。這說明一味地避免糾葛有負面影響,沒有沖突并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合作,同樣,逃避失敗的人學不到怎樣解決困難。近十年來,日本發生的很多青少年犯罪。跟以往不同的是,那些青少年中,很多孩子小時候成長的過程都很順利,是一群沒遇到過挫折或沒有自己解決過困難、沒有真正與人交往過的孩子。因此,日本新《綱要》將“社會”改為“人際關系”以及強調人際交往中的挫折體驗,都是旨在解決日本的現實問題。
在我國,絕大多數孩子特別是大城市中的孩子大多都是獨生子女,父母為這些幼兒提供了“優越”的環境以讓其“順利”成長,每個孩子都是父母眼中的寶貝,受不了一點委屈。而到了幼兒園,一切都變了,幼兒之間遇到沖突、產生挫折,再沒有其他人謙讓自己,每個幼兒都要贏,這也是幼兒園教育與家庭教育在幼兒社會交往領域產生矛盾、沖突,一直得不到很好解決的原因之一。日本對挫折體驗的重視,也可以為我國幼兒園社會教育帶來一些啟示,在與人交往中,不是要努力避免沖突的產生,而是要肯定產生沖突的合理性,并在沖突中引導、鼓勵幼兒自己想辦法解決矛盾,這也是幼兒對社會的最初體驗。
(三)日本重視品質教育中健康心靈的養成
中日兩國對幼兒園社會教育中品質的理解有所不同,日本的新《綱要》無論目標、內容還是注意事項都特別強調從情感、體驗等方面萌發幼兒初步的道德心,養成幼兒健康的、豐富的心靈。而中國新《綱要》更強調通過“愛父母”、“愛長輩、老師和同伴”、“愛勞動”、“愛家鄉”、“愛祖國”等來培養幼兒優秀的品質。但這并不代表日本幼兒不愛勞動或不愛家鄉、祖國,恰恰相反,日本人對勞動、對祖國的熱愛程度是很多民族都不及的。
可見,在社會道德品質的培養上,日本注重的是幼兒內部的、主體的情感體驗和心靈感受,由此延伸到對社會的正確態度,認為幼兒有了健康的心靈,也就有了良好的社會品質。而中國注重從外部、社會角度來發展幼兒的道德品質,并且在新《綱要》中反復用到“培養”二字,認為道德品質是培養出來的。雖然我國的道德品質教育充滿了獨特的中國特色,但我們同樣不能忽略幼兒身心發展的規律,應該從內部而非外部,應該是養成而非培養幼兒的道德。也只有這樣,幼兒園社會教育才能真正做到潛移默化,給幼兒帶來愉快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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