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及時有效遏制傳染病的發生和蔓延,保障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學校和托幼機構傳染病疫情報告工作規范》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設置幼兒園疫情報告人
幼兒園園長為幼兒園疫情報告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管理第一責任人,衛生保健教師是幼兒園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人。幼兒園其他教職員工發現傳染病疫情均有義務向園長和疫情報告人提供情況。
一、疫情報告人職責
1、在園長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本幼兒園傳染病疫情和疑似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工作;
2、每天要對全園幼兒的出勤、健康情況進行巡査;
3、負責指導全園幼兒的晨檢L作和傳染病疫情的防治及各類且生消毒、食品監督等工作。
三、疫情報告內容及時限
1、建立突發事件應急報告制度。即幼兒園教職工如發現有傳染病疫情或其他突發公共事件的應在第一時間向園長報告,隨后園長和疫情報告人根據傳染病疫情或其他突發公共事件立即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鎮教育管理組——衛生院一疾控)
2、當幼兒園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時(3名幼兒出現不明原因的發熱、嘔吐、腹瀉、皮疹等癥狀時,疫情發現人和疫情報告人應當第一時間報告園長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并協助有關部門認真做好幼兒病因排查結果登記表。
3、在幼兒園同一班級中,如果一天內有3例或者連續3天內有多個學生(3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癥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飲水史時,幼兒園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并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幼兒病因排査結果登記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時限報告:
(一)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的;
(二)發生或者發現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疾病的;
(三)發生或者可能發生重大食物中毒和重大職業中毒事件的。
5、幼兒園對突發事件,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慌報。
四、報告方式
當出現符合本制度規定的報告情況時,幼兒園疫情發現人應當及時以最方便、快捷的通訊方式向園長和疫情報告人報告。園長和疫情報告人同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若發生食物中毒還要報區食品藥品監督所)
五、幼兒園疫情監測報告制度
幼兒園要建立“來園晨檢”、 "因病缺勤病因追查與登記制度"。幼兒園老師發現幼兒有傳染病早期癥狀、疑似傳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況時,應及時報告給幼兒園疫情報告人;疫情報告人應及時進行排查,并記錄排査情況。
1、晨檢由各班班主任老師對早晨到園的每個幼兒進行觀察、詢問,了解幼兒出勤、健康狀況,并將晨檢結果記錄在晨檢記錄上。如發現幼兒有傳染病早期癥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等)以及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當及時告知園長,并進行進一步排查,以確保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早報告、早預防。
2、班級教師應當密切關注本班幼兒的出勤情況,對于因病缺勤的幼兒,應當了解幼兒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懷疑,要及時報告給幼兒園疫情報告人。疫情報告人接到報告后應及時追査幼兒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及時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早隔離、早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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